在資本主義國家,除已宣布為國有的財產外,幾乎所有的財物都可作為私人財產權的客體。
在中國,財物依其屬于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依其地位與作用,分別屬于國家、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或個人。
財產權主要包括什么
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
1、政治權利和自由
政治權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參加國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權利和自由。
包括第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政治自由,包括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
憲法規(guī)定我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3、人身自由權利
廣義的人身自由權包括公民的人身、人格尊嚴和住宅不受侵犯,以及與人身自由密切聯(lián)系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狹義的人身自由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
4、社會經(jīng)濟權利
社會經(jīng)濟權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經(jīng)濟生活和物質利益方面的權利,是公民實現(xiàn)其他權利的前提條件和物質基礎。
包括1)財產權;2)繼承權;3)勞動權;4)休息權;5)物質幫助權;6)離退休人員的生活保障權。
5、教育、科學、文化權利和自由
憲法規(guī)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采取各種措施發(fā)展各種教育事業(yè),并提出“科教興國”戰(zhàn)略。
6、特定人的權利
所謂特定人,包括婦女、母親、兒童、老人、離退休人員、烈軍屬、華僑、歸僑和僑眷在內的人員。
其權利包括:1)婦女、婚姻、家庭、母親、兒童和老人受國家保護。2)保障離退休人員和烈軍屬的權利。3)保護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益。
7、監(jiān)督權利
憲法規(guī)定公民有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其違法失職行為有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
其中四大基本權利為前四項政治權,人身權,經(jīng)濟權,信仰權。
財產權具體包括哪些權利
其他權利是指除土地、房屋、森林、交通等房地產和動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外,依照法律、合同或者其他法律行為設定并依法登記的權利。主要包括土地和房屋的其他權利。其他土地權利。其他土地權利是指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以外與土地密切相關的權利。其他土地權利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地役權、地上權、空中權、地下權、土地租賃權、土地借用權、耕作權、土地抵押權等。房屋其他權利。其他權利是指典權、租賃權、典質權、繼續(xù)權等權利,由房屋所有權衍生而來。
財產權包括哪四個方面
憲法是國家根本法,在整個國家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一般而言,憲法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七個方面:
(一)序言。
就絕大多數(shù)國家而言,憲法序言的內容都是有關憲法本身的規(guī)定,諸如制定憲法的宗旨、目的和依據(jù),制定憲法的經(jīng)過,憲法的構成,憲法的演變,憲法的修改,憲法的本質,憲法的原則,憲法的地位等。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國家在憲法序言中闡述了本國和本民族長期奮斗的歷史和取得的勝利成果,指出今后國家的主要任務和奮斗目標。
(二)國家基本政治制度。
國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憲法的主要內容之一,包括國家的性質、國家政權組織形式、國家結構形式、選舉制度、政黨制度和國家的標志與象征制度。由于國家本質的不同,不同類型國家的憲法對國家性質的規(guī)定有所不同。
(三)國家基本經(jīng)濟文化制度。
國家的基本經(jīng)濟文化制度包括經(jīng)濟制度及教育、科學和其他文化制度等。憲法反映國家基本經(jīng)濟文化制度經(jīng)過了一個由簡到繁的過程,社會經(jīng)濟制度是指一定生產關系的總和,也就是社會經(jīng)濟基礎,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形式;人們在生產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關系;產品分配形式。
(四)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基本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財產權,即公民的財產受國家法律保護,不受非法侵犯;二是平等權,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自由權,即主要有公民的人身自由、言論和出版自由、遷徙自由、機會和結社自由、通信秘密自由、宗教自由等;四是受益權,即包括生存權、工作權、請愿權、訴愿權、訴訟權和受教育權等;五是參政權,主要包括選舉權、罷免權、創(chuàng)制權、復決權等。公民的基本義務方面主要規(guī)定有依法交納賦稅的義務、服兵役的義務等。